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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縣「變更斗六(含大潭地區)都市計畫(停車場用地(停二)為文教用地及部分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)案」計畫書、圖及發布實施日期,特此周知。

刊登日期:2023/10/23
發文日期:2023/10/20
發文字號:府城都一字第1123616654B號
主旨:公告本縣「變更斗六(含大潭地區)都市計畫(停車場用地(停二)為文教用地及部分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)案」計畫書、圖及發布實施日期,特此周知。
依據: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。
二、內政部112年10月13日內授國營字第1120830555號函。
公告事項公告: 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。
二、內政部112年10月13日內授國營字第1120830555號函。一、本案自民國112年11月1日起發布實施(發布實施日期即為生效日期)。
二、本案計畫書、圖公告於本府城鄉發展處、雲林縣斗六市公所。
附件: